幼教圈免费微网站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资讯 » 热点关注 » 正文

建言:深圳市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09-03-22  来源:不详  作者:中国学前…  浏览次数:662

 

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,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,发展各类教育,构筑终身教育体系,具有基础性、全局性和先导性作用。我们认为,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》学前教育方面至少应考虑到以下几点:

一是必须尽快出台学前教育国家法律。随着《教师法》、《教育法》、《职业教育法》、《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一大批教育法律以及教育法规、规章的颁布实施,《教育法》所规定的4个学段的学制教育(学前教育、初等教育、中等教育、高等教育)只有学前教育没有上升为国家法律,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相对明显降低。

二是确保国家投入为主。以纳入义务教育为长远目标,近期可在有条件的城市,比如深圳试行义务教育向学前延伸一年,取得经验后再往前延伸并普及推广至其他城市,直至农村。在没有纳入义务教育之前,政府应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教育经费预算范围,同时必须逐年加大投入。

三是政府应当对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有明确的导向政策。公办机构应当面向广大的老百姓,适龄孩子应当都有享有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学前教育服务的权利,而不能因为收费过高或学位太少而失去基本的受教育权利。而民办机构应当向有特殊需要的群体提供服务。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,应积极鼓励、引导慈善基金和有爱心的企业家、慈善家开办公益性幼儿园。

四是师资队伍权益保障应当与小学一视同仁。我们国家幼教与小教属同一职称评定系列,也同受《教师法》保护,所以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当向当地小学看齐,各地政府人事、编制、财政部门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,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、评选先进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工资、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,并督促幼儿园强制执行。目前各地幼教工资与小学工资标准普遍差距巨大,严重挫伤了幼教师资队伍的工作热情,也极其不利于优质人才投身学前教育,势必影响整体教育质量,从而直接对国家未来发展造成严重影响。

五是应加强学前教育督导制度,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。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、教育质量、经费投入与筹措、幼儿教师待遇等列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内容,积极开展对学前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,切实保障幼儿和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应有权益。

六、应启动学前教育改革激励机制与问责机制。凡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,又能积极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改革,应当予以推广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奖励;凡是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,违反学前教育规律,一意孤行,强行推进无益于事业发展的改革,应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查处。比如某些地区公然将公办幼儿园转企的做法,应当严令禁止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同时还要恢复幼儿园的公办性质和相应的法律地位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深圳市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9年2月28日

(广东学前教育网网讯)
 
 
[ 资讯搜索 ]  [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关闭窗口 ]  [ 返回顶部 ]

 
0条 [查看全部]  相关评论

 
广东小雅教育
推荐图文
推荐资讯
点击排行
网站首页 | 网站简介 | 关于我们 | 服务条款 | 联系方式 | 网站地图 | 友情链接 | 网站留言 | 广告服务 |
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 | 有害短信息举报 | 学前教育·幼教亲子社区
友情提示:本站所有信息来源于网络或教育专业书刊,我们不能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,也不能替代育儿专家的意见。
如有引用或转载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本站。
中幼网(东莞)教育科技有限公司 版权所有  Copyright © 2006-2017 www.gdyjw.cn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QQ群:110666502 QQ群:3638286

网络110 东莞网络警
察报警平台

网络110 公共信息安
全网络监察

不良信息
举报中心

中国文明网
传播文明

无线互联网
业自律同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