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大赛组织委员会
童画之星·2010第三届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大赛
征稿通知
主办:中国教育基金会学前教育研究会 全国幼儿美术教育联盟
承办:童画之星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大赛组委会
一、大赛主旨 激发兴趣,树立自信.
二、大赛意义
通过大赛激发幼儿的美术兴趣,展示幼儿个性思维和情感世界的绘画创作与语言表达才艺,提供一个幼儿展示自我创作,感受创作成就的平台,同时培训一线幼儿教师,传播先进的幼儿美术教育理念,促进家园共育。
三、大赛特色
■公益性活动,参赛、获奖证书、锦旗、牌匾、等均不收费(作品集以自愿有偿原则订购)。
■专门针对幼儿小朋友特点和需要量身订做的赛事。
■鼓励幼儿小朋友与家人一同参与,增进亲子关系,加深幼儿的美术意识。
四、参赛细则
■参赛对象:全国各地幼儿园、幼教机构小朋友。.提倡人人参与,个个优秀。
■参赛作品类型和要求
·各类绘画、书法、手工(如玩具制作、粘贴、泥塑等)。
·以个人、亲子、集体形式创作均可。
·作品规格:绘画50cm×30cm以内(建议采用小规格A3、A4作品),书法4尺以内。
·不可装裱,不退稿,每人限投一稿,每稿限一名指导老师。
·用易腐烂的物品如豆类、米粒等制作的作品及手工立体作品须拍成照片或数码照参赛,否则不予评审。
·为发挥小朋友想象力、展示个性,作品主题、形式均不作限制,可自由发挥。
·参赛作品须在正面右下角贴上参赛卡,电子作品须在拍照前贴好。
·参赛作品由幼儿园统一编号,按顺序登记在参赛表,不同老师组织、指导的作品须连贯登记,并按登记顺序叠放好再打包邮寄。
·为便于投寄并节省时间和邮费,所有参赛作品均可拍成数码照片投稿参赛,但须严格按以下要求:JPEG格式,照片清晰,每幅大小在200KB~1.5MB之间;文件名按顺序以序号命名,并按顺序登记在标准格式的Excel参赛登记表,然后将所有文件打包,再将打包文件以幼儿园名称命名后发送。
■作品评选:以创意、原创性、线条造型、色彩、构图作为评分主要标准,评委会由海内外书画专家组成,分初、复、终评(由幼儿园初评)。
■截稿时间
·第一次截稿:2010年10月20日
·第二次截稿:2010年11月15日(以寄出邮戳为准)。
■作品归属: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、使用权、出版权等归组委会所有,恕不退稿。
五、奖项设置
·学生奖
特金奖(5分):颁发喜报、精美荣誉证书,授予“超级创意小艺术家”荣誉称号;
金奖(4分):颁发喜报、精美荣誉证书,授予“最佳创意小艺术家”荣誉称号;
银奖(3分):颁发喜报、精美荣誉证书,授予“优秀创意小艺术家”荣誉称号;
铜奖(2分):颁发喜报、精美荣誉证书,授予“优秀小艺术家”荣誉称号;
优秀奖(1分):颁发喜报、精美荣誉证书,授予“最具潜质小艺术家”荣誉称号。
·指导老师奖(按组织参赛人数或积分评比)
金奖(240分或80人以上):颁发荣誉证书,可获“幼儿美术教学百佳指导老师”参选资格;
银奖(180分或60人以上):颁发荣誉证书,可获“幼儿美术教学百佳指导老师”参选资格;
铜奖(120分或40人以上):颁发荣誉证书,可获“幼儿美术教学百佳指导老师”参选资格;
优秀奖(60分或20人以上):颁发荣誉证书,可获“幼儿美术教学百佳指导老师”参选资格。
·集体奖(按组织参赛人数或累计积分评比)
一等奖(600分或组织200人以上):颁发锦旗,可获“幼儿美术教学百佳幼儿园”参选资格;
二等奖(450分或组织150人以上):颁发证书,可获“幼儿美术教学百佳幼儿园”参选资格;
三等奖(300分或组织100人以上):颁发证书,可获“幼儿美术教学百佳幼儿园”参选资格;
优秀奖(180分或组织60人以上):颁发证书,可获“幼儿美术教学百佳幼儿园”参选资格。
六、关于《童画之星·全国幼儿创意美术作品集》
·内页作品入编原则:
组织40幅以上参赛作品的,将精选1幅作品入选,低于40幅的则不予保证入选。
·个性化首页入编方式:
所有参赛作品均可以通过个性化编辑,把作者个人作品、简介、照片刊入作品集首页。
七、有奖征集
组委会向各地参赛单位征集活动照片,如:比赛、颁奖、发放作品集等与本大赛相关的活动现场照片。被征用者将获稿酬200元。照片背面请注明“征用”及作者姓名、电话、地址、单位名称。
八、联络方式
·投稿地址:广州市天河路45号之二天伦大厦704-706室 收件人:吕利玲 (收) 邮编:510075
·电话:020 37156325 36523282 传真:020 36523282 Email:tonghuazhixing@126.com
·QQ: ③717552171 ②570336084 ①762449899
请勿重复加入以上QQ,加入时请说明单位
附:关于评选全国首届“全国幼儿美术教学百佳幼儿园”及”全国幼儿美术教学百佳指导老师”评选活动、“参赛卡”“参赛登记表”另见Excel文件
关于评选首届全国“幼儿美术教学百佳幼儿园”
及“幼儿美术教学百佳指导老师”的通知
为了推动幼儿美术教育的发展,提高幼儿美术教学的整体水平,组委会决定举办首届全国“幼儿美术教学百佳幼儿园”及“幼儿美术教学百佳指导老师”评选活动。评选方式:按总成绩排名先后,不设分数线。望各地参赛幼儿园及指导老师踊跃参与、积极表现,在评选中脱颖而出。
一、活动时间
· 该评选活动将在第三届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大赛的后期进行。
二、参评资格
· 获得指导奖的老师。获得参评资格后的指导老师,须交个人美术作品一件 (作品的版权、所有权将归组委会所有),优秀作品将于适当时机汇编成专辑出版。
·获得集体奖的幼儿园。
三、评选依据
· 为使活动较全面的、公平公正的进行,将从多方面对参评者进行评分。
· 评选活动以人物为载体,从教学、组织、实施能力以及个人水平为主要评选依据。
四、评比形式及得分项目(各项成绩满分上限为100分)
· 教师作品分(100分):得分=指导老师提交的个人作品得分(该项评比仅针对指导老师)。
· 教学普及分(100分):得分=0.5(系数分)×指导或组织参赛的人数。
· 教学质量分(100分):得分=20(系数分)×指导或组织参赛作品的总得分÷参赛人数。
· 活动组织分(100分):得分=100(系数分)×组织征订作品集的数量÷指导或组织参赛的人数。
· 教学管理分(100分):得分=属下教师所获奖项的等级得分累加 (该项评比仅针幼儿园)。等级分得分标准:属下指导老师获“最佳指导老师”计80分、“十佳指导老师”计60分、“百佳指导”计50分、“指导金奖”计40分、“指导银奖”计30分、“指导铜奖”计20分、“指导优秀奖”计10分。
五、奖项设置 (按总成绩排名设奖,不设分数线)
·全国幼儿美术教学最佳幼儿园:1名,颁发“全国幼儿美术教育最佳幼儿园”牌匾、奖金1200元、获赠作品集1本。
·全国幼儿美术教学十佳幼儿园:10名,颁发“全国幼儿美术教育十佳幼儿园”牌匾、奖金500元、获赠作品集1本。
·全国幼儿美术教学百佳幼儿园:100名,颁发“全国幼儿美术教育百佳幼儿园”牌匾、获赠作品集1本。
·全国幼儿美术教学最佳指导老师:1名,颁发证书、奖金1200元、获赠作品集1本。
·全国幼儿美术教学十佳指导老师:10名,颁发证书、奖金500元、获赠作品集1本。
·全国幼儿美术教学百佳指导老师:100名,颁发证书、获赠作品集1本。
注:参选者在评选中单项成绩如有:
· 低于30分的,将取消其参选“最佳幼儿园”的资格。
· 低于10分的,将取消其参选“十佳幼儿园”的资格。
· 等于0分的,将取消其参选资格。
六、其它
活动评比结果在活动结束后将向参赛者寄发证书、奖金等。
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大赛评选结束后,组委会将向获得全国“幼儿美术教学百佳幼儿园”及“幼儿美术教学百佳指导老师”参选资格的幼儿园和老师寄发参选通知及参选登记表,收到参选通知者,须填写登记表、交2寸照片2张,参幼儿美术教学百佳指导老师还须交美术作品一幅。
|
联系方式
联系人:吕利玲
电话:020-37156325